关于严肃资源整合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校纪[2014]1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校党〔201341号文件精神,严肃纪律,保证两校资源整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在资源整合期间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突击花钱、滥发钱物。

2、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源整合前的资产清理、审核和审计工作,做到账、物、卡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4、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随意变更、毁坏财务账目和凭证。

5、不得擅自处置、转移、变更、变卖、私分国有资产。

6、鄂东职业技术学院资源整合前租出、借出的财产,应手续齐全,按期收回。

7、鄂东职业技术学院的债权、债务要有详细说明,各类各项教职工借款要限期收回。

8、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已签订的合同和未了结的业务事项,应由相关工作小组进行清理并一次性移交。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继续履行。对无效合同,应通过协商或依法解除合同。

9、印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按期将印章移交到新的管理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停止使用的公章统一交学校办公室存放。

10、干部调整到位后,凡原单位配发给工作时使用的公用物品、交通工具等,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一律不准随人带走。

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严格执行资源整合期间的纪律规定,纪律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7浏览次数: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