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明纪律的紧急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期,我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来势迅猛,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给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为我们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履职必严失职必究。学校坚决落实通知要求,把遏制疫情蔓延作为头等大事,全校总动员,全面抓防控,全力抗疫情。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为做好此项工作,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严明以下工作纪律:

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通知通告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通知公告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在第一时间传达《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以及后续通知通告,教育引导本单位所有教职员工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并督促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格假期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节假日值班安排进行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确保在岗在位,妥善做好衔接工作,及时通报值班信息,严防脱班、误班现象发生。

三、如实通报和报告疫情

所有单位和个人要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

四、严格落实上级对口部门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严格落实上级对口部门的工作具体要求,不打折,不走样。

五、做好有关工作预案

相关单位要制定严谨周密的防控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切实做好有关工作预案。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强明察暗访,重点做到“四看”:看相关单位是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看相关单位是否认真落实省、市政府《通告》精神,并研究制定有力有效举措;看相关单位是否及时如实通报和报告疫情;看相关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以最严纪律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六种行为,并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校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

2、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散布不实信息等行为; 

3、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4、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

5、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全校各单位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上级有关通知、通告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不得躲躲闪闪、退避三舍。要直面问题,扑下身子,狠抓落实,不得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工作落实,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明纪律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1-24浏览次数: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