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

 

校纪(2010)2号
各党总支部、各单位:
      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校党委提出的2010年“作风建设年”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假日,现重申有关事项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寒假、春节期间,各党总支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要结合节假日期间各项安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廉洁过年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寒假、春节期间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各单位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积极倡导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新风尚,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本着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对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学校纪委办公室。
      三、关注民生,切实关心师生生活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从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安排好节日期间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要认真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深入基层开展送温暖活动,重点关注困难教职工和留校学生的生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各单位必须坚持民主理财原则,切实做好2009年奖酬金分配工作,并将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校园安定和谐。
      四、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各党总支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寒假、春节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冈师范学院监察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22浏览次数: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