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 根据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八个严禁”。
2、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八个严禁”落到实处。
3、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执纪监督,如有违反,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
黄冈师范学院纪委
2015年9月21日
附件《省纪委“八个严禁”》
省纪委“八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