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这是自尧舜时期起古代官员任用的标准,今天仍然受用。
截至今年11月22日,河北省已有776名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尽责等情形受到组织调整,公职岗位再也不是贪官庸官的“铁交椅”。
此前,有人认为,领导干部只要不贪污腐败,就不会被追责,若有其他“门道”,即使犯了点小问题,也不会影响仕途。还有一些人认为反腐力度“太过了”、“官不聊生”,现在官场奉行“宁肯不办事,只要不出事”的“官场哲学”,既不愿担当也不肯负责。
现在看来,这样的观点大错特错。之所以会产生这类错误观点,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对庸官足够的惩戒机制,缺乏清晰而能量化的评判机制,这就让一些抱着侥幸心理的领导干部“钻了空子”。
干部集体“回炉锻造”是去除杂质、弥补缺陷、提振精气神、激发新作为的有效途径。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着力解决庸官问题。
河北776名领导干部受到组织调整对有着同样问题的干部冲击力很大,远大于几个人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对新入职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也势必能警示他们不再冒重蹈覆辙的风险。
早在2014年7月,就有省部级官员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被审判。当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后来,童名谦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童名谦案的样本意义巨大。
《人民日报》也曾发文批评过这类庸官懒政现象:“甘居中游”心态之所以存在,有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但根子是价值观、权力观扭曲,各种私心杂念作祟。
我们拒绝五种“不为”官。其中特别提到了五类“不为现象”——不思进取当“庸官”,推诿扯皮当“躲官”,作风漂浮当“看官”,办事拖沓当“懒官”,装聋作哑当“木官”。
干部为政既廉又勤,心中有戒又有责,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才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