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明清明节纪律的“八个带头八个不得”要求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新增病例零增长不等于疫情零风险,交通管制解除不等于防控措施解除,依然面临“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的风险和无症状感染者识别难的问题。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对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提出“八个带头八个不得”纪律要求:

一、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不降低、防控要求不降低、防控标准不降低,不得违反省、市、区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指令;

二、带头落实黄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1号通告,不得违反错峰祭扫和现场祭扫人流控制规定,避免人员聚集;

三、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得食用野生动物;

四、带头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得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

五、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新风,不得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同时加强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六、带头落实黄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3号通告,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得在清明节期间组织聚会聚餐、聚集饮酒;

七、带头遵法守法,不得酒后驾车和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赌博活动;

八、带头树立和传承良好家风,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不得对家属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放松监督提醒,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疫情尚未结束,战役仍在进行。全校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校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八个带头八个不得”要求,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和“四风”问题反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坚决反对特权行为,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指令和纪律规定。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开展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清明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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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