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及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2019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鄂纪文〔2020〕25号),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荣获2019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全省仅有8所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荣获表彰。
2019年是省纪委监委对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实施年度工作考核起始之年,也是我校进行纪检监察体制试点改革开启之年。作为全省五所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省属高校之一,按照“依法办事、大胆创新、积极稳妥,充实加强、延伸配套、注重效果”的原则,我校积极稳步推进试点改革,完成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三个内设机构”的基本组织构架,实现了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联通了纪检监察专网,规范了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出台了岗位分工方案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修订了改革配套制度51个,全面清理规范了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情况,实现了更高层次“三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了对所有党员、党组织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学校政治生态日趋清明,干事创业氛围不断改善,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2020年,学校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监委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列入年度改革十大项目,作为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安排。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强化作风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夺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实现“申硕”攻坚战的“双胜利”,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高水平师范大学,奋力谱写新时代黄师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