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工作

1月13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020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基家主持考核工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接受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述学述职述责述廉测评+工作业绩考核+正负面清单考核”的“三位一体”方式进行。全体工作人员依次报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正负清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考核过程中还引入了答辩和评议环节,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就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提问,并根据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经民主测评、领导测评,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了综合评定。

  王基家在考核汇报会时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意义。一是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单独考核,落实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学校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创新之举,得到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的支持。二是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单独考核,目的在于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为忠实履行职责、做深做细做实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重要的能力、素质和作风保障。三是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单独考核,通过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目的、严格结果运用,激励想干、能干、敢干、干成事的创业氛围,打造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共同促进学校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学校2019年成为全省五所实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高校,并在当年被省纪委监委评为“全省考核优秀单位”。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双重领导”“两为主”的要求,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考核以上级为主。为此,省纪委监委出台了《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及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方案》(鄂纪办发〔2020〕3号)。根据该方案,省纪委监委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考核由省纪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参与、第五监督检查室具体组织实施,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有关工作信息。其中业绩考核包括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作风建设、深化“三转”和综合工作等方面。对标省纪委监委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办法,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制定了《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将省纪委监委对机构的考核要求按照岗位职责分解到个人,并结合学校实际设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清单。此次考核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首次独立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改变了过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参加学校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处级干部参加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职尽责考核、工作人员参加学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模式,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更加彰显政治机关和专责机关定位、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根据相关办法,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会根据省纪委监委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考核结果,确定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以及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比例。

 

发布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