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作风纪律规定,带头抵制“节日腐败”。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精神要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节点也是“考点”,全体教职员工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九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卡券等;
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3.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
4.严禁违规吃喝、超标准接待;
5.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
6.严禁酒后驾车及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8.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行为。
同时,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维护学校大局的高度,行文明节俭之风,走务实高效之路,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文明健康过节,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在此提出“四个倡导”。
1.倡导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2.倡导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
3.倡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
4.倡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二、严格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纠正“四风”主体责任,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之弦,不踩底线、不越红线。
三、严肃执纪问责,增强监督实效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开展监督检查,对元旦春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举报方式:
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网站举报平台:http://221.233.162.227/JuBaoPingTai/hgnujw/html/index0.jsp
2.微信公众号:“清廉黄师”微信公众号“作风举报”栏目
3.电话:0713-8835086
4.短信:18771622989
附:1.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pdf